日前,泉州南安的阿秀向栏目求助,她说自己身患重病,生活渐渐无法自理。而在这个最需要家人陪伴的时候,她的独子阿强却不知身在何方。阿秀希望通过我们的劝说,让阿强回到她身边。
阿秀患病后与母亲同住 生活拮据
阿秀的母亲告诉调解小组,阿秀在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都因脑梗死住院治疗,并且伴有极高危的高血压,第二次脑梗死导致小脑萎缩,智力下降,生活无法自理。如今阿秀与母亲、弟媳、外甥共同生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阿秀与前夫离异多年,独子阿强今年33岁。生病前,阿秀一直在泉州从事家政工作,凭借努力和节俭,她买下了三套小户型的房产。
阿秀的母亲和弟媳都认为,独子阿强应该担负起照顾母亲的责任,可他却始终没有出现。
外婆:外孙没能尽到赡养义务
阿秀的母亲已经77岁高龄,她希望女儿晚年能有所依靠,但阿强的反应让家人很是失望。
阿秀的家人认为,阿强如果不能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那么应该主动放弃继承权,阿秀名下的房产则应该用来给阿秀养老。
儿媳:婆婆抚养不到位 致母子关系疏离
调解小组与南安溪美街道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一同前往阿强在泉州丰泽的家,家中无人,阿强的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调解小组辗转联系上了阿强的妻子阿红,她表示丈夫与婆婆来往甚少,疑因公婆早年离异,婆婆没有尽到对阿强的抚养义务。
阿强的妻子 阿红
反正就是说闹得挺那个啥的,她不是早都离婚了,然后也没有给过抚养费。现在儿子长大了,她生病了让儿子出钱,找保姆去赡养她。
其实阿红是支持丈夫赡养婆婆的,但阿强有心结,而且他们自己经济能力还不及婆婆。
阿强的妻子 阿红
她这么多年挣的钱,要拿出来给自己养老。她自己有房子,不去变卖也不去出租,然后让我们出钱,你感觉这个可能吗?合理吗?
律师: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
调解小组强调,子女不应该以自己的经济能力、或者父母是否抚养子女,作为是否赡养父母的标准。阿强的妻子表示,会将阿秀的诉求转达给阿强。
针对目前的情况,法律人士建议阿秀的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成为阿秀的监护人。
律师 蔡思斌
根据阿秀的病情判断,她其实已不具备基本的民事行为能力,她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干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她目前最亲近的亲属,也就是她的母亲,她可以向法院去申请特别程序,然后确认阿秀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法院会将阿秀的母亲确定为阿秀的监护人。在阿秀母亲成为阿秀的监护人之后,监护人就可以从被监护人的利益出发,去处分被监护人名下相应财产,以为她的生活、治疗等筹措费用,这个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的。
当地调解机构继续介入 希望打开母子心结
调解员表示,后续会继续跟进此事,希望能够打开母子的心结。
调解后记
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不应该附加条件;但从情理上来看,可能阿强年幼时母亲的缺位,导致他对母亲没有感情,如今让其承担赡养义务,心理上无法接受也能理解。希望能通过调解,阿秀的晚年安排能尽快落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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