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一、生产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3.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4.社会危害性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影响更加恶劣。
5.处罚不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不是想象竞合犯。找法网提醒您,想象竞合犯,又称为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所以生产、销售假药并不属于想象竞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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